加入日期: | 202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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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主要是安装调试,详细 |
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公寓楼信息化云集成服务,主要是安装调试,详细清单见采购文件。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采用单一来源及选用上述供应商的理由是【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和省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浙江公司DICT项目操作规范(2022版)的通知(中电信浙〔2022〕51号) 相关规定,ICT项目在营销阶段已确定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并经公司内部集体决策的合作伙伴选择,项目中标后,可按规定履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本项目在营销阶段已确定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且经过公司内部集体决策的合作伙伴选择,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2日,共5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A1]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电话:***
邮箱:xxl.qz.zj@chinatelecom.cn
地址:***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A3]
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日 期: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