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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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4.30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井陉县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障城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行审投资初设〔****〕**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陉县南障城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井行审投资初设〔202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井陉县南障城镇南障城村、北障城村;苍岩山镇南孤台村、北孤台村、柿庄村。 2.1.2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为井陉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污水管网DN200-400共计48519m、污水处理设施4座、供水管网DN25-100共计52070m、供水设施、垃圾收集点9座、公共厕所7座、停车场6200㎡、道路修缮71000㎡、环境整治66000㎡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3服务期限:45 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获取招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自行承担后果。2、参加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吕月明、冯斌,电话:0311-85024633。6、监督单位:井陉县行政审批局,0311-82022017。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 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00:00:00 至 2024-04-10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 http://www.hebztb.com)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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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井陉县西山北路1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19号水岸华苑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志军 | 联系人*** | 吕月明、冯斌 |
电话:*** | 0311-82046001 | 电话:*** | 0311-8502463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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